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更新时间:2025-05-19 14:00:22 •阅读 0

1.行政事业单位接受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按事业单位接受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2.事业单位接受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按事业单位接受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固定资产安装完毕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