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给建筑公司的发票需要备注吗
更新时间:2025-05-22 17:00:25 •阅读 0
对于建筑企业的供应商,除了提供劳务的企业外(因为提供劳务的企业,本身要求在发票上备注项目名称和地址),开具发票给建筑公司的,可以不用在发票上备注对应的项目和地点。但是建筑施工企业开具出去的发票,需要在发票上备注项目名称和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