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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集合竞价买卖规则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的,采取最大成交量价格成交的原则,最大成交量构成股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的,采取最大成交量价格成交的原则,最大成交量构成股票当天的开盘价和收盘价。

2、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

3、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4、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5、交易日9:15-9:20,开放式集合竞价时间,可以委托买进和卖出,也可以撤单。

6、交易日9:20-9:25,开放式集合竞价时间,可以委托买进和卖出,不可以撤单。

7、交易日9:25-9:30,非开放式集合竞价时间,可以接收买和卖委托,可接收撤单。

8、集合竞价时间:交易日上午9:15-9:25,下午14:57-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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