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有哪些考虑因素
更新时间:2024-08-15 16:07:58 •阅读 0
伪造企业债券罪的全名为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其量刑需要考虑犯罪数额。在司法实践当中,构成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行为人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伪造企业债券罪量刑标准有哪些考虑因素
罪名应当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量刑需要考虑的因素为犯罪数额。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企业债券罪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伪造企业债券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