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能否扩建房屋建筑
更新时间:2024-08-17 21:47:48 •阅读 0
拆迁前不能扩建房屋建筑的,对于加盖的房屋是无法得到房屋征收部门的补偿。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包括了货币补偿、产权置换、结合型补偿,并且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决定。
一、拆迁前能否扩建房屋建筑
拆迁前不能扩建房屋建筑。被拆迁人为了多拿拆迁补偿款,会在拆迁范围确定以后临时加盖房屋。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范围确定以后是不允许扩建的,而且针对这种加盖的房屋,是不予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征地拆迁补偿的方式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快车提示您,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三、补偿协议拆迁怎么写
补偿协议拆迁的写法是首先,写明合同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写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最后,由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摁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