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宅基地有什么风险
一、买宅基地有什么风险
1.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深圳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2.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二、如何避免宅基地买卖中的法律风险
1.卖方的产权真实状况的风险,买卖双方在达成初步意向后,就是买方务必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查询产权登记档案,确定交易房屋是否存在已出售、共有、抵押或查封等情况,这对后续交易能否顺利进行起着关键性作用,对没有产权证的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等一定要慎重,防止买卖无效人财两空。
2.房屋的现状真实情况的风险,房屋的现状包括有无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周边环境与交通、是否已租赁以及租期、使用年限等情况,同时要考察是否有私自搭建的违章部分。
3.签订买卖合同陷阱的风险,对于付款条件、违约、争议处理方式等重点条款,在合同中务必要约定清楚、明确,同时对要求对方履约等情形尽量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作为将来可能发生纠纷时的证据。
4.约定各种证照的过户事宜办理的风险,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各种证照包括水、电、煤气、物管登记特别是户口迁移的过户时间,同时要在支付定金或房款时适当扣留一定比例的金额,待过户完后再行支付,还要注意是否可以办理银行按揭的问题。
三、买卖农村宅基地流程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农村宅基地符合上述买卖条件后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只是在转让时仍需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具体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必要程序为: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