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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好消息!9月1日起,长沙将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最新好消息!9月1日起,长沙将开始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根据我省失业保险相关法规法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此,长沙市本级、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737元/月调整为1890元/月,月标准提高153元;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1566元/月调整为1710元/月,月标准提高144元。

  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进行失业登记成功后,可通过“智慧人社”手机APP(iOS系统为“湖南智慧人社”)、湖南省相关社保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也可前往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线下现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保险是指国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财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

  失业保险是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作为社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