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在完善过程中,有哪些变化?
更新时间:2024-08-24 09:46:02 •阅读 0
国家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始终在不断修改和完善,新保险法主要有以下变化:
1.修改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取消了由监管部门制定条款费率的规定;
2.扩大了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将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列为产、寿险公司都可以经营的险种;
3.突出了有关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授权监管机构制订相关的具体办法;
4.修改和完善了保险中介尤其是保险代理人代理行为方面的有关规定;
5.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作了适当修改;
6.增加规定了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在金融机构存款的查询权;
7.修改了罚则部分,增加了对保险违法行为的处罚手段,加大了惩治力度。
8.取消了法定再保险。设立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填补了现行保险法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