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农产品销售的增值税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4-09-19 18:02:51 •阅读 0
小规模销售初级农产品增值税免税。
初级农产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品,但不包括经过加工的这类产品。具体包括:
1. 烟叶:指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2. 毛茶: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3. 食用菌: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4. 瓜、果、蔬菜: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5. 花卉、苗木: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并保持天然生长状态的花卉、苗木。
6. 药材: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药材。不包括中药材或中成药生产企业经切、炒、烘、焙、熏、蒸、包装等等工序处理的加工品。
7. 粮油作物:小麦、稻谷(含粳谷、籼谷、元谷),大豆、杂粮(含玉米、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荞麦、大麦、元麦、燕麦、高粱、小米、米仁)、鲜山芋、山芋干、花生果、花生仁、芝麻、菜籽、棉籽、葵花籽、蓖麻籽、棕榈籽、其他籽。
8. 牲畜、禽、兽、昆虫、爬虫、两栖动物类:牛皮、猪皮、羊皮等动物的生皮;牲畜、禽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动物毛和羽毛;活禽、活畜、活虫、两栖动物,如生猪、菜牛、菜羊、牛蛙等等;光禽和鲜蛋。光禽,是指农业生产者利用自身养殖的活禽宰杀、褪毛后未经分割的光禽;动物自身或附属产生的产品,如:蚕茧、燕窝、鹿茸、牛黄、蜂乳、麝香、蛇毒、鲜奶等等;除上述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动物。
9. 水产品:淡水产品。淡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海水产品。海水产动物和植物的统称滩涂养殖产品。是利用滩涂养殖的各类动物和植物。水产品类,包括农业生产者捕捞收获后连续进行简单冷冻、腌制和自然干制品。
10. 林业产品:原木。是指将伐倒的乔木去其枝丫、梢头或削皮后,按照规定的标准锯成的不同长度的木段。原竹。是抬将竹砍倒后,削去枝、梢、叶后的竹段。原木、原竹下脚料。指原木、原竹砍伐后的树皮、树根、枝丫、灌木条、梢、叶等。生漆、天然树脂。是漆树的分泌物,包括从野生漆树上收集的大木漆和从种植的漆树上收集的小木漆;天然树脂,是指木本科植物的分泌物,包括松脂、虫胶、阿拉伯胶、古巴胶、黄耆树胶、丹麦胶、天然橡胶等等。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林业副产品。
11. 其他植物:棉花,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皮棉、棉短绒、籽棉;麻,是指未经加工整理的生麻、宁麻;柳条、席草、蔺草;其他植物。
12. 上述第一条至第十一条所列农产品应包括种子、种苗、树苗、竹秧、种畜、种禽、种蛋、水产品的苗或种(秧)、食用菌的菌种、花籽、瓜果等等。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