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委托加工物资的财务账务?
更新时间:2024-09-20 06:00:46 •阅读 0
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涉及几个步骤。首先,当发出加工材料时,会计分录如下: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其次,在支付加工费时,会计分录为:借:委托加工物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最后,当加工完毕收回时,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无论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视为委托加工产品。相反,这些情况应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