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到底指的是哪三项?
更新时间:2024-09-27 00:00:08 •阅读 0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财政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给相关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了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则反映了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而公务接待费则反映了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补充一点,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如何计算的问题。业务招待费支出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进行扣除,但这个数值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以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收入为100000元,那么可以扣除的最高金额就是100000*0.5%=500元。如果当期招待费是2000元,那么按照60%计算可以扣除的金额是1200元,由于500小于1200元,所以当期最多可以扣除500元,实际只能扣除500元,而不是2000元。反之,如果当期招待费是200元,那么按照60%计算可以扣除的金额是120元,由于500大于120元,所以当期最多可以扣除120元,而不是实际发生额200元。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减费用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