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追索权票据与不带追索权分录,有何区别?
更新时间:2024-10-04 01:00:22 •阅读 0

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实质上是票据持有人将票据作为质押物交给
银行,从而获得银行的
贷款。在这个过程中,
企业的
会计分录如下:
实际贴现时的财务处理: 1. 借:银行
存款 2. 借:财务费用 3. 贷:短期
借款(相当于从银行获得贷款)
票据到期承兑无误后的财务处理: 1. 借:短期借款 2. 贷:应收票据(相当于用钱归还了贷款)
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时,持票人直接将自己收款的权利转让给银行。此时,票据代表的权利与原票据持有人无关,无论银行是否能按期收回款项。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借:银行存款 2. 借:财务费用 3. 贷:应收票据(相当于把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