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基金监督都关注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2024-10-09 04:00:01 •阅读 0

首先,各单位需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编制按季分项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银行将根据核定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进行监督支付。
其次,所有属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支出,无论是现金还是转账,都必须全部通过开户银行,从工资基金专用账户中列支。这包括国家核定的上缴税利、工资总额基数、挂钩比例和按挂钩比例计算的增加工资额。
第三,各单位不得在国家有关发放工资、奖金、津贴的规定之外,向职工发放实物和变相奖金。银行有权拒绝支付这些违规行为。
第四,对于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擅自在计划外增加职工和工资基金的单位,银行有权拒绝支付。同样,向职工发放实物和变相奖金也是被禁止的。
第五,对于经国家批准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应按其隶属关系,将国家核定的上缴税利、工资总额基数、挂钩比例和按挂钩比例计算的增加工资额,逐级下达到企业并抄送其开户银行。
工资基金监督的范围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支付给职工个人且属于工资总额组成部分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奖金、津贴等项目。
工资基金监督是国家授权银行根据工资基金计划和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的工资和带有工资性质的支付活动进行分析、检查和管理的过程。它是现金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工资支付在现金支付中占有极大比重,加强工资基金监督的工作对国家控制相关单位的现金投放工作、货币流通调节工作以及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控制工作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因此,工资基金监督是现金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