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0-16 22:00:11 •阅读 0

然而,在以下情况下,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
1.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房产余值代为缴纳房产税。 2.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3. 融资租赁的房产,承租人需要从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如果合同未约定开始日,承租人则需要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以上内容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所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