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分录怎么操作?"
更新时间:2024-11-02 17:00:33 •阅读 0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应付债券-可转债-面值-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可转债-利息调整-差额,或借方,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当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投资时,税务处理如下: 一、购买方企业的税务处理: 1.购买方企业购买可转换债券,在其持有期间按照约定利率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购买方企业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将应收未收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该应收未收利息即使会计上未确认收入,税收上也应当作为当期利息收入申报纳税;转换后以该债券购买价、应收未收利息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该股票投资成本。 二、发行方企业的税务处理: 1.发行方企业发生的可转换债券的利息,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2.发行方企业按照约定将购买方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和应付未付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其应付未付利息视同已支付,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以上内容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