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账务?
更新时间:2024-11-09 06:00:45 •阅读 0
一般情况下,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其会计分录可以表示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其他综合收益”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其中,“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金额等于减值时的公允价值减去减值时的摊余成本;“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金额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于减值时的公允价值减去减值前的账面价值。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减值前账面价值大于初始成本(此时相关资本公积为贷方余额),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公允价值急剧下降并发生减值,这时需要将资本公积的贷方数从借方转出。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综合收益”,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后,如果以后期间价值回升,一般是可以转回的。具体来说,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的分录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而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则可以通过以下分录转回: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减值前账面价值大于初始成本(此时相关资本公积为贷方余额),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公允价值急剧下降并发生减值,这时需要将资本公积的贷方数从借方转出。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分录为: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和“其他综合收益”,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后,如果以后期间价值回升,一般是可以转回的。具体来说,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转回的分录为: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其他综合收益”;而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则可以通过以下分录转回: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