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销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1-22 01:03:53 •阅读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了销售款项的收讫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确认时间。具体来说,根据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确认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对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确认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收款日期,那么确认时间就是该日期的当天。
然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情况下,确认时间则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在这种情况下,当货物发出时,就被视为销售款项已经收讫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确认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针对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而言的。对于其他销售结算方式,可能会有其他的规定和确认时间。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销售款项的收讫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确认时间根据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确认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或者在没有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情况下,确认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对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确认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收款日期,那么确认时间就是该日期的当天。
然而,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情况下,确认时间则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在这种情况下,当货物发出时,就被视为销售款项已经收讫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确认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针对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而言的。对于其他销售结算方式,可能会有其他的规定和确认时间。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销售款项的收讫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确认时间根据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情况,确认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或者在没有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情况下,确认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