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职工保险费可以扣除吗?
更新时间:2024-11-25 18:01:03 •阅读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方面有一些特定的扣除标准。
首先,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些费用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其次,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可以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但必须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这些补充保险费用也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综上所述,企业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支付补充保险费用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支付的费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首先,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些费用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其次,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可以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但必须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这些补充保险费用也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综上所述,企业在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支付补充保险费用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支付的费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