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丢了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4-11-25 22:04:44 •阅读 0
当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向原开出单位索取盖有公章的证明文件。这个证明文件应当包括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详细信息。在得到这个证明文件后,经办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需要对其进行审批。只有经过他们的批准后,才能将这个证明文件作为原始凭证使用。
然而,有时候确实无法取得这样的证明文件。例如,当涉及到火车、轮船或飞机票等凭证时,可能无法找到相关的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详细描述遗失凭证的情况。经办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需要对这种情况进行审批。只有在他们批准后,才能将当事人的描述作为原始凭证使用。
总之,无论是能够取得证明文件还是无法取得证明文件,都需要经过经办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的审批。这是为了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保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
然而,有时候确实无法取得这样的证明文件。例如,当涉及到火车、轮船或飞机票等凭证时,可能无法找到相关的证明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详细描述遗失凭证的情况。经办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需要对这种情况进行审批。只有在他们批准后,才能将当事人的描述作为原始凭证使用。
总之,无论是能够取得证明文件还是无法取得证明文件,都需要经过经办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的审批。这是为了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保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