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的原始凭证是什么单位提供的?
更新时间:2024-11-26 01:04:36 •阅读 0
单位在办理社保业务时,需要提供原始凭证。这些原始凭证包括付款对账单和核定单。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具体来说,原始凭证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原始凭证名称; 2. 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3.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 对外凭证要有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 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6. 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7. 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章。
以上内容是单位在办理社保业务时需要提供的原始凭证信息。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如何准备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谢谢!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具体来说,原始凭证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原始凭证名称; 2. 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 3.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 对外凭证要有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5. 经济业务所涉及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 6. 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7. 经办业务部门或人员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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