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委托收款?
更新时间:2024-11-26 12:01:01 •阅读 0
委托收款是一种常见的财务操作。在办理委托收款时,收款人需要填写邮划委托收款凭证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并签章。同时,还需要将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一起提交给收款人开户行。
接下来,收款人开户行会对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果符合规定,收款人开户行会将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寄交给付款人开户行,以便办理委托收款。
对于付款方来说,一旦接到通知,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付款,则视同同意付款。银行会在付款方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在办理划款时,如果付款人的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会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根据有关办法规定,如果债务证明留存在付款人开户银行,那么应将其债务证明连同未付款项通知书邮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给收款人。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付款人可能需要拒绝付款。例如,在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如果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有异议,付款人可以办理拒绝付款手续。如果付款人是银行,那么应在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并将其连同有关债务证明、凭证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给收款人。如果付款人是单位,那么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并将债务证明送交付款人开户银行。银行会将拒绝证明、债务证明和有关凭证一并寄给被委托银行(即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给收款人。
接下来,收款人开户行会对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如果符合规定,收款人开户行会将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寄交给付款人开户行,以便办理委托收款。
对于付款方来说,一旦接到通知,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付款,则视同同意付款。银行会在付款方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在办理划款时,如果付款人的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会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根据有关办法规定,如果债务证明留存在付款人开户银行,那么应将其债务证明连同未付款项通知书邮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给收款人。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付款人可能需要拒绝付款。例如,在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如果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有异议,付款人可以办理拒绝付款手续。如果付款人是银行,那么应在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并将其连同有关债务证明、凭证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给收款人。如果付款人是单位,那么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并将债务证明送交付款人开户银行。银行会将拒绝证明、债务证明和有关凭证一并寄给被委托银行(即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给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