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销售额的月份也要缴税吗?
更新时间:2024-12-13 15:00:35 •阅读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可以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对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规定,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并于次月1日至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按月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需按期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