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超15%部分能递延扣除吗? 更新时间:2024-12-14 00:02:36 •阅读 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没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允许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超出这一比例的支出,则可以在后续的纳税年度中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