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还原法怎么做账? 更新时间:2024-12-15 03:01:56 •阅读 0 所谓的还原法,是指将部分收回的款项视为一笔含税销售额,并利用该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率,将其还原为不含税金额。这一过程相当于收到的部分销货款,然后计算出收到的增值税额,最后据此确定应收货款及应收增值税的入账金额。对于尚未收到的增值税部分,需要单独进行会计科目核算。其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货款, 应收账款—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