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诉讼费后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更新时间:2024-12-19 19:01:44 •阅读 0 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后,与其他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税收收入以及国有资产收益等共同构成国家的财政收入。 当诉讼费收入达到应上缴的金额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 在实际上缴诉讼费给国库时,会计分录为: 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