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增值税专票时,填开票员可以吗?
更新时间:2025-01-11 14:00:28 •阅读 0
当然可以。法律并未禁止发票内容存在差异。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其中,开票人是必需的,而复核人和收款人则不是基本内容的项目。即使没有复核人与收款人,也不属于项目不全的发票。根据不相容原则,开票人与复核人一般不能是同一个人,但开票人与收款人,或复核人与收款人是否可以是同一个人,并没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