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计提的分录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5-03-12 05:00:31 •阅读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所以企业应该在每个季度季度末进行计提。其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实际缴纳时,有减免部分税额的,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