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备注栏能不能手写
更新时间:2025-03-24 05:00:07 •阅读 0

发票备注不能手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九条规定:""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信息不可以手写。

发票备注不能手写。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九条规定:""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增值税发票备注栏的信息不可以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