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 更新时间:2025-04-09 17:59:58 •阅读 0 根据税务机关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自2018年1月1日起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