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不到30万免征增值税分录 更新时间:2025-04-25 19:00:25 •阅读 0 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小规模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其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末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