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更新时间:2025-05-05 21:00:11 •阅读 0

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1)发出商品,办理托收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单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