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结案证明(法院结案证明怎么开)
更新时间:2024-01-15 10:23:17 •阅读 0
如何办理结案证明
法院没有结案证明这一说的,更专业的说法是叫生效证明。一般案件审结后法院会下达调解书或者是判决书,调解书是不需要生效证明的,因为在调解书上签字后就自动生效了但是判决书需要,因为可能存在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所以有了判决书并不代表判决生效了,还需要生效证明。
怎么去法院开具结案证明,需要什么手续,好开吗
结案报告一般是申请执行人写给法院的,并不需要给对方,如果你需要可以向法院提出,说明情况,看是否会开具该证明。
法院执行已结案的意思是指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已经实际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作结案处理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形: 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 法院通过强制措施执行完毕的;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 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法院中止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暂时不执行的; 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未来也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终结执行的。上述第1-2项,为实际执行完毕,不用再恢复执行;上述第3-6项,为作结案处理,如被执行人没有实际履行或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以恢复执行;上述第7项为确定无法履行,以后不再恢复执行。开结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
2、原案件信息:需提供原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当事人、审判程序等。
3、结案材料:需提供证明原案件已经结案的相关材料,如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4、申请人与原当事人的关系证明:需提供申请人与原当事人的关系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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