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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证明什么情况下可以开(转院证明怎么开才能报销)

转院证明什么情况下可以开

视情况而定。

一,一般都是因为治疗期间需要转院的。转诊证明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这个是可以开转诊证明的。

二,出院后再开转院是针对医保情形,这种情况也可以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怎么开转诊证明

步骤/方式1

是当地医院治疗不了的病才给开转到上级医院的证明,假如不是正常转诊还需要自己想办法找医生解决问题。

步骤/方式2

主治医生签字,根据各地区情况不一样,需要多位医生签字

步骤/方式3

带着签字的转诊证明,需要盖公章,只要是公章不管医务科什么的

步骤/方式4

转诊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在外地就医的报销比例

转诊证明是交到哪里去

转诊证明通常需要交给被转诊的医疗机构或医生。具体的交付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医疗机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交付:

1. 亲自送交:您可以将转诊证明打印出来,然后亲自前往被转诊的医疗机构或医生处,将证明交给相关工作人员。

2. 邮寄或快递:如果您无法亲自前往,可以将转诊证明通过邮寄或快递的方式寄送给被转诊的医疗机构或医生。在邮寄或快递时,建议选择可追踪的服务,以确保证明的安全送达。

3. 电子邮件或传真:有些医疗机构或医生接受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接收转诊证明。您可以将证明扫描或拍照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给相关医疗机构或医生。

请注意,在交付转诊证明之前,最好先与被转诊的医疗机构或医生联系,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和接收方式。

开完就交给医院。

确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应由居住地县级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的,所住医疗机构应开具转诊证明,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何办转诊证明

步骤/方式1

首先我们得先来到需要办理转院的医院

步骤/方式2

然后找到自己的主治医生,说明情况后开具转院证明

步骤/方式3

然后拿到医院的相关部门,进行盖章。

步骤/方式4

办理好之后,及时送到自己转院后的医院,一般医院接受转院证明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办好证明后最好马上上缴。

到当地如何开转院证明

您好,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是在哪里参保,就在哪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离开参保地就医,需要在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或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证明才可以在异地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如病情需要,须转往其他医院治疗的,所就医定点需出具转院治疗证明。

每次核销费用时,住院费用需提供住院全部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正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及异地居住申请审批单复印件;门诊费用(限离休和指定慢性病人员)需提供门诊结算收据、复式处方底联及异地居住申请表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予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

办理凭证为: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转院办理流程: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

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5)在院内转科诊治时,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必要时由医务部门决定。

转出科会派人将病人送到转入科,并交接病情,交待有关事项。

转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进行检诊,写转入记录,并通知门诊和营养室。 当您熟悉这些规定后,在住院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就可以把握时机,知道怎么去办理,并主动配合,把这一工作做好。

以汕头市为例。

参保人办理转诊手续时,应由汕头市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由主治医师填写《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意见书》经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名确认后,由医院医保科或医务科在1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意见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同时打印《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凭证》加盖医院相关部门印章后,交参保人留存。如果是常住异地人员因病情需转往非选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应由选定医疗机构中级别最高的医疗机构填写《转诊意见书》后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参保人在异地转诊有效期内需二次转院的,由异地转出医疗机构填写《转诊意见书》,到所属社保经办办理转诊备案。当参保人选择转诊医疗机构为非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时,系统打印《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医疗机构情况确认表》交参保人至就医地有关部门盖章确认。

扩展资料:

以汕头市为例,要办理转院证明的,需要由主治医师填写《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意见书》经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名确认后。然后由医院交由医院备案,并且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然后打印《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凭证》,并且盖章(本地医院),交由参保人携带至转出医院就可以。但是病情危急的可先行转诊再补办转诊手续,并在转往医疗机构入院后10天内补办转诊手续。

转诊有效期到期后,参保人仍需转往同一家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转诊医疗机构为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的,在完成医保系统转诊备案手续后,系统自动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

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

另外,据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介绍,按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的,须凭医疗机构开具的《转院证明》到社保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凭证为:1.定点医院出具的《转院诊治意见书》。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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