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指的是哪些人(上海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随迁子女指的是哪些人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随迁,指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工作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根据有关规定,随同前往的亲属必须是非在职亲属,包括非在职配偶、在普通中、小学读书的子女和别无他投的父母(包括公婆、岳父母)。
办理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虽然不是户籍所在地,但是只要符合这种情况的父母,其子女就是随迁子女,可根据当地政策参加教育。
注意,在本地有房子但是没有本地户口的不属于随迁子女,属于常住人口子女。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也包括流动人口在所在的城市居住就称常住人口。常住人口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算家庭常住人口。
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随迁子女意思是
1、国家规定: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未来上学可按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或参加升学考试(一般指的是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2、由于现在我们国家人员流动性极强,一些大城市,全国各地的人都在此工作,为了让子女上学的时候也能在自己身边,家长都在想办法把孩子留在自己的工作地上学。3、国家也出台了很多这方面的政策,理论上是允许随迁子女异地入学、学习的,甚至也开始了异地中考、异地高考。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什么是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着务工父母到输入居住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能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本地子女和随迁子女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户口所在地不一样。
随迁子女的户籍一般都是登记在外省或本省外县(区)的乡村,只是人跟随务工父母到了另外的城区、镇区,即人和户籍没在一块;本地户籍则是指人和户口都在本地。
2、本地户籍更有优势。
对于本地户籍来说,一般在买房、买车、学生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有资源享受优势。不过,随迁子女则没有以上优势,在面对以上问题时往往需要费更大的功夫。
适龄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适龄随迁子女指的是在随其父母移民或定居到另一个国家时,年龄适合接受教育的子女。这一术语常用来描述根据移民政策,随迁父母将自己的未成年子女一同移民到新国家。
适龄随迁子女通常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相同的教育权利,包括享受免费或负担得起的教育资源。
这样安排有助于减少子女教育中的分离感,并为他们提供机会在新的社会环境中融入,并接受当地教育体系的培养。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地政府需要为其安排义务教育。那么什么是随迁子女?
1、该子女系内的户口未成年人;
2、其父母户口均在本市但不在一户内的;
3、户家庭尚未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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