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农商行基金销售业务遇整改:江阴农商行、无锡农商行被警示,江南农商行被责令改正
近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江苏江阴农商行、无锡农商行、江南农商行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三家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存在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以及信息报送等方面的问题。
江苏江阴农商行、无锡农商行被警示,江南农商行被责令改正。
江苏证监局要求三家银行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具体来看:
江苏江阴农商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制度建设方面,未建立关于投资人信息安全及权益保障等的风险监测机制。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现有制度未对代销基金业务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予以明确,由授信审查委员会代为履职,成员未包括合规人员;部分从事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未审慎评估基金销售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信息报送方面,反洗钱报备落实不到位。
无锡农商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制度建设方面,有关基金销售业务相关制度未根据业务实际及时更新。
业务规范方面,未充分了解引入销售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未对代销产品开展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通过互联网对部分代销基金产品开展宣传推介过程中,未通过专门的技术系统加强统一管理,实施留痕和监控;个别基金销售网点未置备基金销售业务经营许可证。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合规风控人员未对新引入代销产品及其管理机构进行合规审查;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对代销基金业务合作机构及其产品实行准入审批的委员会成员中未包括合规人员;未审慎评估基金销售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信息报送方面,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任职备案材料;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查报告;反洗钱报备落实不到位。
江南农商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制度建设方面,未就基金销售产品风险等级评估标准、方法、流程等建立评定制度;未建立健全关于投资人信息安全及权益保障等的风险监测机制。
业务规范方面,代销基金的宣传内容未经公司合规审核;未充分了解引入销售公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等,未对代销产品开展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方面,部分从事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合规风控人员未对新销售公募基金产品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未审慎评估基金销售业务与公司其他业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并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信息报送方面,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任职备案材料;未按规定报送基金销售业务部门负责人离任审查报告;反洗钱报备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