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科技案二审落槌:保代承担连带责任 行业责任边界或重塑
蓝山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二审落槌,终审维持原判:两名项目签字保代要与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承担40%范围内的连带责任。这是我国首例由保代向证券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判决。业内人士称,这个案件判决结果,为其他遭受证券欺诈的投资者诉讼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对证券行业而言,这一判决结果意义深远,它促使保代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更加审慎、勤勉尽责,真正发挥资本市场 “看门人” 的作用
一桩投资者索赔案中,不仅中介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保代个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上海证券报记者从相关代理律师处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就投资机构诉蓝山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下达二审判决,终审维持原判。这一裁决标志着我国证券领域首起保荐代表人需向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尘埃落定,其中保代个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判决结果,在业内引发强烈震动。
此案的判决开启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追究保代个人责任的先例,向资本市场释放出清晰且强烈的信号:无论是中介机构,还是身处一线的从业人员,执业质量不仅决定其是否会面临行政处罚,更决定其未来是否会因此承担巨额民事赔偿。业内预计,未来个人在证券纠纷案件中被列为被告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况将日益增多,这将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法治环境,为投资者合法权益筑牢坚实保障。
蓝山科技案判决创先例
蓝山科技曾是新三板挂牌企业。2017年至2019年,蓝山科技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研发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8亿余元、虚增利润8000多万元,致使其公开发行文件存在严重虚假记载。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家中介机构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6月,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蓝山科技及其一众中介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其中华龙证券及两名保代的责任认定尤为引人关注。就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申报材料虚假记载的行为导致投资者交易损失,两名项目签字保代要与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承担40%范围内的连带责任。如今二审维持原判,让保代个人担责的判定尘埃落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华龙证券及两名保代在本案诉讼中均未能举证证明其对于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申报材料虚假记载的行为没有过错。故一审法院根据过错程度,酌定华龙证券及两名保代在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行为受到损失的40%范围内与蓝山科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予以维持。
这是我国首例由保代向证券投资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判决。代理此案的北京冠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普杰称,这个案件判决结果,为其他遭受证券欺诈的投资者诉讼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证券市场违法行为,促进了资本市场和谐稳定。
“责任到人”敲响行业警钟
对证券行业而言,这一判决结果意义深远。它促使保代在执业过程中必须更加审慎、勤勉尽责,真正发挥资本市场 “看门人” 的作用。
在过往的欺诈发行案件中,保代往往至多被采取禁业、罚款等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鲜少在民事赔偿中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表示,该案对于压实中介机构的民事责任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如果未来同类案件能够保持同类裁判思路,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也是一个重要利好。尤其本案将民事责任延伸到中介机构的具体责任人,具有较大的震慑作用。
另外,法院在判决中考虑了交易与虚假记载之间的因果关系。尽管华龙证券及其保代需要对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申报材料虚假记载造成的投资者交易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但在上述具体案件中,他们无须对原告进行实际赔偿。
据了解,蓝山科技虚假陈述行为总共有四次,即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2020年精选层挂牌项目申报材料均存在虚假记载。在本案中,原告的股票交易与2017年年报虚假记载、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华龙证券及其保代仅参与2020年精选层挂牌项目,因此不对本案原告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若有其他投资者因精选层挂牌项目虚假记载而出现交易损失,他们可以按照该判决书里面的责任认定和判决结果进行索赔。相关签字保代要面临赔付责任。
投资者索赔案中,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案例,是否会陆续增加?多名证券诉讼律师向记者表示,随着监管趋严,部分涉嫌证券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陆续退市,投资者索赔规模不断攀升,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中介机构以及董监高、保代等个人将被列为被告,并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