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出台15项举措 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重点围绕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方面,推出15项科技金融政策举措,为科技创新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的金融服务。
专家认为,《政策举措》的出台,将破解科技金融发展存在的堵点难题,推动涵盖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股权投资等在内的科技金融生态圈建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领域。在政策引导下,商业银行有望持续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实现从“锦上添花”到“雪中送炭”的定位转换。保险机构也将着力开发覆盖技术研发失败、知识产权侵权等差异化保险产品,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
科技信贷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金融活水浇灌创新之花。《政策举措》提到,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制定科技金融支持的科技型企业识别标准,建立科技型企业推荐机制,便利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提供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门机构,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科技支行。
《政策举措》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选择在部分商业银行和试点城市开展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将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提高到80%,贷款期限延长到10年。
《政策举措》还提到,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科技领域项目融资特点,进一步理顺内部贷款开展机制,按照风险可控、合规透明、财务可持续原则,合理确定贷款价格和期限、考核激励要求等,支持科技发展。
“一直以来,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难题在于风险识别与计量定价。对于科技型企业而言,其核心资产多为前沿技术等‘软资产’,资产价值有待市场验证,银行也缺乏有效数据和评价标准去判断其真实经营状况。”四川天府银行董事长黄毅告诉记者,《政策举措》的出台对于银行发展科技信贷意义重大,相关金融配套政策、风险分担机制等有望尽快建立起来。
科技保险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政策举措》明确,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产品、服务创新机制和监管激励保障政策。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开展重大技术攻关、中试、网络安全等风险分散试点。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科技型企业大多具有轻资产、抵押物少、研发周期长等特征,这些都制约了科技金融服务质效的发挥。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整体上处于探索阶段。在此背景下,建立相关保险机制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记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表示,科技保险可通过风险分散机制降低科技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保险机构开发覆盖研发失败、知识产权侵权、技术转化风险等专属产品,可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风险保障。此外,通过损失补偿机制可稳定企业现金流,保障其持续性研发投入。
“科技保险存在产品同质化的问题,缺少针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的定制化产品。此外,保险公司缺乏科技风险评估能力,数据积累不足往往导致风控模型失效。《政策举措》提出,建立重点领域共保体试点,通过风险池分担机制增强保险机构的承保能力,同时鼓励险资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这些举措有助于长期资本发挥对科学技术攻关的托底作用。”龙格说。
增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稳定性
“《政策举措》依托系统性、立体化的制度设计框架,综合运用创业投资、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债券发行等多元化金融工具,精心构筑起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贯穿全产业链条的金融服务体系。不仅有效破解了科技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融资难题,更通过机制层面的创新举措,显著增强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为科技型企业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要素支撑。”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告诉记者。
在江浩然看来,科技信贷通过深度洞察科技型企业需求,能够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活水”,尤其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撑起了坚实的“保护伞”,同时也倒逼银行加速服务模式转型,促进金融与科技实现良性互动。科技保险则为科技型企业构筑了一道坚固的安全屏障,并有力促进了保险资金与科技产业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
《政策举措》还提到,打造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拓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
江浩然认为,构建科技金融开放创新生态需聚焦开放、互动、协作三大核心要素,通过政策协同、资源整合与竞争力培育形成良性循环。未来其发展的关键路径在于:强化政策实施效能、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三者将共同构成科技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