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2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额度每户100万元
更新时间:2023-12-01 02:08:42 •阅读 0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宣布自12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宣布自12月1日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60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人、100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