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披露不准 *ST围海及4名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和监管函
更新时间:2024-09-06 10:22:40 •阅读 0
财经9月6日讯 9月5日晚间,*ST围海(002586.SZ公告称,收到宁波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2024年1月31日,*ST围海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万元至-8000万元。
4月30日,*ST围海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3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1.2亿元至-1.5亿元。随后,*ST围海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1.37亿元。*ST围海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不准确,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其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其时任董事长沈海标、时任总经理汪文强、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宋敏、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旸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其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当日,深交所也因该违规行为向*ST围海发出了监管函。
资料显示,*ST围海主营业务为生态环保工程、河道工程、水库工程、城市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此前,*ST围海公布2024年半年报,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8.65亿元,同比增长7.08%;归母净利润-5111.07万元,同比下降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