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将再添新成员 证监会同意大商所原木期货和期权注册
财经10月25日讯 今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同意大商所原木期货和期权注册。同日,大商所发布原木期货和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并公开征集原木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及指定车板交割场所。作为对应木材产业最上游的品种,原木期货和期权上市后将有效拓展期货市场服务木材产业链的深度和广度,并在助力相关产业链企业应对价格风险、完善原木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原木是树木砍伐后,经过横截造材所形成的圆形木段,是可再生、可再循环利用和可自然降解的绿色材料和生物资源,同时也是应用最广泛的材料之一。按照树种,原木可分为针叶原木与阔叶原木两大类,其中针叶原木用途较为集中,主要用于建筑木方、建筑模板、人造板加工、家具制作等。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统计,2022年世界工业原木产量达20.16亿立方米。我国森林资源丰富,但人均木材资源较为贫乏,目前我国是全球第一大针叶原木进口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针叶原木表观消费量5478万立方米,其中进口针叶原木3116万立方米,进口占比56.9%,主要进口针叶树种为辐射松、云杉、冷杉、花旗、铁杉、火炬松、柳杉等,主要进口来源国包括新西兰、德国、捷克、乌拉圭、美国、加拿大、拉脱维亚等。
相关行业专家表示,针叶原木市场规模大、进口来源广,露天堆放便于存储,且现货市场存在推荐性国标,有利于开展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交易。2022年以来原木价格进入下跌周期,2023年原木现货价格波幅达到近五年最值,相关原木进口企业和木材下游加工企业只能被动承受价格的不利变动,对风险管理工具和远期价格参考的需求增加,对上市原木衍生品有着迫切诉求。
即将推出的原木期货交易标的即为针叶原木。根据现货市场习惯,大商所参照相关国标指标体系,采用形态、树种、材长、检尺径、外观缺陷等指标设计了原木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具体来看,参与期货交割的原木应基本呈圆柱体,无明显弯曲,外表基本光滑,无明显夹皮、偏枯、凹陷等异型情况。交割标准品树种定为辐射松,材长≥3.85m且<5.8m;一个检验批次内的平均检尺径需满足≥36cm且<46cm,同时单根检尺径应≥28cm;外观缺陷方面选择节子、边材腐朽、心材腐朽、纵裂、环裂五个对原木价值存在较大影响的指标,每个节子直径与该根原木检尺径的百分比≤50%,边材腐朽径向深度和心材腐朽直径均≤3cm,宽度≥3mm的纵裂深度向中心延长应≤3cm,宽度≥3mm的环裂沿原木材长延伸应≤3cm。
记者了解到,2022年我国进口辐射松1699万立方米,占针叶原木进口量的54.5%。辐射松是针叶原木现货贸易中规模最大、标准化程度最高的树种,也是其他针叶树种的定价基准,将其作为标准品可以更好满足产业对于期货价格发现主流树种现货价格的需要。同时,材长和检尺径指标满足一定条件的全部进口和国产针叶原木均可以作为替代品参与交割,这有助于保障原木期货可供交割量稳定充足,也便于这部分产业主体参与。在具体交割环节中,对部分指标采用买方挑战式检验的方式,即买方若对原木形态、树种、材长、外观缺陷有异议,则在出库环节提出质检要求,以保证交割原木质量、提高交割效率。
在风控制度上,大商所根据原木现货历史价格波动特点,将原木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分别设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和合约价值的5%。同时从严设置限仓标准,严防市场操纵。对于一般月份合约,当单边持仓总量>3万手时,按单边持仓总量的5%确定限仓数额;当单边持仓总量≤3万手时,限仓标准定为1500手。对于临近交割月合约与交割月合约,限仓标准分别定为300手、60手。
期权方面,原木期权与大商所已上市期权合约设计框架基本一致,合约类型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最小变动价位为标的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的1/2,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合约1.5倍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交易单位、报价单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均与标的期货合约相同。此次原木期权合约按照“近密远疏”的间距挂牌,在最近六个自然月对应期权合约行权价格间距的基础上,对第七个及随后自然月对应的期权合约按照2倍的行权价格间距进行挂牌,由此增强期权近月合约的流动性,满足产业参与需求。
多位产业界人士表示,大商所推出原木期货和期权对服务木材产业链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上市原木期货,可以向市场提供真实、有效、连续、权威的价格,作为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的重要参考,国内林场、林农也可以通过原木期货价格了解原木市场行情,为自有原木销售提供定价依据。同时,原木期货有助于增加企业经营手段,帮助企业实现转移市场风险、稳定进口价格、优化加工规模等目标,进而通过市场化手段配置整个行业资源,提高行业规模化水平、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原木期权则可以实现价格保险、增强收益和波动率管理等功能,能够与原木期货形成合力,为市场提供丰富的交易策略和灵活的套保工具,在降低市场运行风险、优化市场参与者结构、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精细化和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等方面有望发挥积极作用。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商所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扎实做好原木期货和期权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原木期货交割库和质检机构的征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交易所相关业务、技术系统已准备就绪,市场培育、技术平台测试等前期工作也将陆续开展。原木期货和期权上市后,大商所将加强对各类交易行为的穿透式监管,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并与各方形成合力不断提升产业参与度,持续提升原木期货价格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增强服务我国木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