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汇金期货被出具警示函:因未依照有关行业标准开展压力测试工作等
更新时间:2024-10-28 10:22:15 •阅读 0
财经10月28日讯 日前,吉林证监局公布相关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经查,东方汇金期货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依照有关行业标准,开展压力测试工作;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时未形成应急演练报告存档备查;未于每年4月30日前编制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年报报送我局;公司现行相关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不完善。不符合《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款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吉林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反映东方汇金期货信息技术管理不到位,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九十条和《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吉林证监局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东方汇金期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