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中村改造 房票安置成多地关注重点
11月5日,苏州市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会召开,提出要充分利用政策资金,按照“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的思路,全域铺开城中村改造和现代化治理,积极落实购买存量房安置和房票安置,确保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10月17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随后,多地着力落实,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各地相关政策发现,房票安置成为各地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共同关注的重点。
大力推行房票安置
近期,多地落实增量政策,宣布将加快城中村改造。同时,在“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背景下,各地纷纷将房票与城中村改造安置工作相结合。
在各地进行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房票往往作为货币补偿和实物安置模式的一种补充形式出现。作为政府征收房屋的结算凭证,由政府发放和兑现,可用于兑换或购买相应指定范围内的商品房。
“对于城中村改造安置,房票安置等货币化安置方式相较于回迁安置具有明显优势。”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票安置缩短了居民在城中村改造安置过程中过渡与等待的时间,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优化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
江西省人民政府10月25日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增加新的购房需求。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10月28日印发的《银川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制定银川市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办法,探索房票通用政策,推进以房票为主、货币化为辅的安置模式,促进拆迁居民购房需求在本地释放,加快城中村改造。
在江西省、银川市宣布将推行房票安置的同时,一些地区已进入了对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房票安置的实践阶段。
厦门、沈阳的首张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房票已分别于10月25日、11月1日发放。
此外,10月31日,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号召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全市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都在房票允许购买范围内,群众所持房票与等价货币有相同购买能力,应在选择范围、房屋定价及优惠政策方面与一般客户享有相同权利。结合工作实际,目前正在推进的房票安置项目为已获批2024年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以购代建的项目,根据目前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只支持购买住宅。
“郑州全市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都在房票允许购买范围内,这也就意味着房票的推进力度非常大,充分说明地方政府重视此次房票政策在房屋安置、城中村改造和存量消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这是对城中村改造相关增量政策的落实,将成为各地研究“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的重要模板,具有非常好的示范性。在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中,各地将持续发挥好房票的作用和功能。
优化安置工作
在10月28日召开的银川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票是一种等效于征拆补偿款的购房“代金券”,由政府发放和兑现,群众可利用房票在本市选择购买已建成或在售的商品房。房票政策一方面缩短了房屋的安置周期,另一方面,满足了群众对房源区位、户型等多样化、差异化的安置需求,进一步改善城中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当前,各地在通过房票等货币化安置方式开展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李宇嘉认为,城中村居民对房票安置的意愿和政府用于房票安置的资金来源值得关注。
倪虹在10月17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对于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的支持政策主要有,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专项借款,允许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给予税费优惠,商业银行根据项目评估还可以发放商业贷款等五条。其中,开展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的资金来源包括专项借款、政府专项债、商业贷款等多种途径。
“各地在开展房票安置的过程中,要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房源,从而提升群众选择房票安置的意愿。另外,在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同时,也要着力降低安置成本,减轻专项债偿还压力。”李宇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