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依法保障自贸区健康高效运行
在国际航空运输中,发生合同违约、货物损失等情况,该如何赔偿?如何搭建跨境贸易中买卖双方的信任桥梁?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典型案例,释放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鲜明信号,积极回应实践需要,推动司法与改革形成合力。
打造国际化纠纷解决优选地
目前,我国自贸区推出一大批标志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有效发挥了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数据显示,去年,22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282.5亿美元,占全国的24.3%。
“人民法院立足国家战略布局,主动承担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重大职责。”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法院通过深化制度创新,构建高水平司法政策支持体系。其中,2016年12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确定了司法服务保障的指导方针,并提出关于域外仲裁、临时仲裁的两项创新举措。
据了解,各地法院结合自贸区功能定位,以高质量纠纷解决方案助力自贸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上海法院建立司法大数据分析系统,动态预警风险,协助监管部门发现重点监管目标;苏州法院创新“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构建诉讼、仲裁、调解协同发展的多元解纷生态。
沈红雨介绍,人民法院创新审判机制,打造国际化纠纷解决优选地,同时,强化首创引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示范标杆。福建平潭法院“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创新涉外商事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等多项经验入选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北京高院“金融纠纷‘一站式、一体化、全链条’多元化解机制”入选商务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最佳实践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不少地方法院挂牌“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对此,沈红雨表示,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的机构设置秉持“坚持需求导向、尊重地方实际、服务国家战略”的原则,因地制宜探索,避免“一刀切”,机构设置不要求全国统一,允许地方结合自贸区功能差异灵活选择模式。部分自贸区法院承担跨区域司法协作职能。例如,成渝两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共同承担打造“内陆开放战略高地”的任务,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实现规则衔接、数据共享、裁判尺度统一,积极推动司法协作与区域战略同频共振。
精准支持自贸区改革创新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推进自贸区提升战略稳步实施的重要保障。最高法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国际航空运输、中欧班列运输、跨境电商信用保障交易、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多个领域,是涉自贸区常见纠纷,争议解决规则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指导性。
典型案例中,某航空公司与金某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是海事法院适用国际条约审结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的第一案。该案中,海口海事法院坚持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原则,彰显了我国恪守条约义务的开放包容司法形象。法院通过严谨论证《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货损索赔条件,以及情势变更的适用标准,进一步明晰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规范国际航空物流权责关系。
“涉自贸区案件相当一部分适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人民法院恪守条约义务,尊重国际惯例,办理的案件受到国际社会认可。”沈红雨介绍,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库”收录了我国50件案例。人民法院总结办案经验,向联合国贸法会提交了制定“可转让多式联运单证”国际规则的建议,得到采纳。
沈红雨分析,从司法审判实践来看,涉自贸区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跨境贸易、跨境投融资、跨境电商及海关监管、国际货物运输、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治理、知识产权纠纷等自贸区制度创新、压力测试及国际规则衔接紧密关联的重点领域。
立足区域特色,护航重点产业创新是目前人民法院审理相关案件形成的主要特点之一。人民法院立足自贸区功能定位,针对重点产业创新需求,通过裁判规则指引与司法延伸服务,为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案例中,重庆法院审理的与中欧班列有关的案件、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跨境电商纠纷案件,都体现了对当地特色创新的精准保障。
此外,人民法院严格划定自贸区法律规则红线,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治理,防范和化解风险,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协同推进重点领域监管体系创新优化。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