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s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们既是技术创新的产物
DAOs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们既是技术创新的产物,又是组织结构和社会治理的新模式。这些组织的存在,不仅体现了技术赋能下的人类协作,还提出了关于权力、控制和自治的重要问题。在控制论、法律、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领域中,DAOs的定义、功能和潜力都有不同的解读。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s)的概念虽然普遍被讨论,但人们对于 DAO 究竟是什么(或不是什么),以及构成 DAO 的关键设计要素,仍然存在疑问。
DAOs 的形式已经日趋多样化。它们促使早期区块链社区的讨论从围绕“唯一主宰的区块链”转变为支持多个区块链和生态系统共存的“多元宇宙”,这些不同的链和系统不仅服务于各种不同的目的,还能实现互操作,以满足用户的选择。因此,DAOs 可以根据不同的组织需求和目标,进行多种功能的设计。
什么是DAO?探索DAO的定义
“DAO” 是“去中心化自治组织”的缩写。虽然 DAO 还在初期阶段,但它们已经拥有了丰富的历史,并持续发展中。DAO 的定义和设计取决于人们对 DAO 的主观理解,以及 DAO 旨在实现的目标。
广义上讲,DAO 可以定义为一个多智能体系统,共同努力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在这些人机系统中,计算组件协助协调工作(提高操作效率和/或决策制定,尽管后者目前还不太常见)。在区块链环境中,公共的、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提供了基础设施支持,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即参与市场的成本)来促进协调。因此,DAO 提供了一种制度基础设施,以实施“由软件支持的治理模型”。
DAO的起源
要理解今天的 DAO,就必须了解去中心化技术、加密技术和公共区块链在 DAO 之前的历史。从许多方面来看,DAOs 是对早期密码朋克的政治去中心化思想的一种延续。这里的“自治”指的是自我治理,或摆脱外部政治的指导或压迫,这一目标是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的。
“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Corporation,DAC)这一概念的雏形最早在 2013 年由 Bitshares、Steem 和 EOS 区块链的联合创始人 Dan Larimer 在区块链社区的一篇帖子中提出,他在帖子中将比特币描述为一种 DAC,其目的是通过在自由市场上提供服务来为股东赚取利润。五天后,以太坊的联合创始人 Vitalik Buterin 在《比特币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探讨如何启动一个 DAC。之后,这个概念被纳入了以太坊的白皮书和一个关于“DAOs、DACs、DAs 等”的相关术语指南中。
控制论视角
DAO 的概念与控制论领域的先前研究有着密切的联系。
就像我之前所探索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 这个术语最早是由德国计算机科学家 Werner Dilger 在控制论领域提出的。
Dilger 描述了一个“智能”家居系统,它的运作方式类似于免疫系统,能够“识别、定义并维护自身”,并且能“通过发送消息和解读接收到的消息与其他智能体协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完成其被设计的任务”,他将这种系统称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ilger 认为这一概念是一个复杂的多智能体信息处理系统,具有自治性,即自我维持和自我引用。
作为计算型组织,DAOs 由人类和技术共同构成。
从控制论的角度来看,DAOs 有可能演变成仿生组织,这种组织是人机集合体,模仿自然界中的共生模式(比如进化、共生依赖和增强)。这种本体论观点可能更贴近于把 DAOs 看作是“再生经济体”的概念。
法律视角
在基于区块链的 DAOs 的研究文献中,法律定义是最先被正式明确的定义之一。在这方面,法律学者们定义 DAOs 为“一个基于区块链的系统,它允许人们通过一套部署在公共区块链上的自执行规则进行协调和自治管理,其治理方式是去中心化的(即独立于中央控制)”。
还有法律学者指出,DAOs 的运作基于的法律和商业假设与其他组织不同。Aaron Wright 提到,DAOs 旨在“通过民主或高度参与性的过程或算法进行治理”。这种看法暗示了这些组织的计算性、自动化和算法化特点,其中软件负责管理组织的程序性要素,使得人类可以专注于更具实质性的方面。
COALA 研究人员撰写的《DAO Model Law》指南列出了 DAOs 为获得法律实体认可所需满足的 11 个技术和治理要求,包括:
1. 在区块链上部署,
2. 提供一个独特的公共地址供他人审核其运作,
3. 使用开源软件代码,
4. 对代码进行审计,
5. 至少提供一个界面,让普通人可以读取 DAO 智能合约和代币的关键信息,
6. 拥有普通人也能理解的章程,
7. 具备技术上的去中心化治理(即不由单一方控制),
8. 任何时候至少有一个成员,
9. 设置一个特定的联系 DAO 的方式,
10. 设有一套为参与者提供的具有约束力的内部争议解决机制,
11. 设有一个用于解决与第三方(例如服务提供商)争端的外部争议解决机制。
这些因素和考量构成了对 DAOs 进行法律概念化的基础。
制度经济学视角
在制度经济学家看来,DAOs 是数字化的组织形式。
在这个框架下,人们通过组织进行协作已有数百年的历史,而 DAOs 只是这种模式的最新发展。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们现在生活在“数字经济”中,这种新型经济自然需要新型的组织形式,其中公司治理的原则依然适用。
“无形的”要素:文化、规范、历史影响等
民族志实践(一种通过观察、访谈、追踪人员和事件、危机、话语等的定性研究方法)帮助我们认识到 DAOs 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特性。
DAOs 是由人类和机器元素、技术和治理流程、仪式、标准等构成的基础设施。在人与技术相互作用的这个关键交汇点上,文化动态开始显现。这包括对 DAO 形成、维护、崩溃和再生的社会影响、实践、意识形态和政治影响,这些因素共同塑造了 DAO 的生命周期和身份。
观察 DAOs 如何出现和发展的实践帮助我和其他人进行类比,并继续探索 DAOs 作为俱乐部、合作组织、法律信托或公共领域的可能性。
关于“ DAO 与 DAO ”之间的关系和机制的新兴研究和实践,将 DAOs 类比为像城市和国家这样的政治经济实体。现在,许多 DAOs 自称为“加密城市”,是去中心化的“网络国家”政体或“加密国家”。
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区块链系统中,技术在社会中起着类似立法力量的作用。因此,DAOs 不只是一个组织形式,它们代表了新政治表达方式的制度可能性,例如“加密民主”。
通过这次探索,我们发现 DAO 不只是一个单一的概念。DAOs 的类型、解释和目标多种多样。本文探讨的 DAOs 在学科上的差异和设计特征为我们开始认识 DAOs 提供了基础,它们是由人类和机器组成的关系性、共同构建的实体,共同追求一个目标。
DAO设计模式
阐明目的
DAO 的设计,无论是在组织功能、技术机制方面,还是其设计是否事先确定,都取决于其目的。也就是说,形式应遵循功能。
DAOs 执行多种组织功能,例如作为资本投资工具(如 The LAO)、开发去中心化软件(如1Hive)或创建社交俱乐部(如 Friends With Benefits)。
一些显而易见但实用的 DAO 设计或分析问题包括:
1. 什么正在被去中心化?(技术层面、经济层面或政治层面);
2. 谁或什么正在变得自治,摆脱了谁或什么的控制?
3. 什么正在被自动化?
4. 正在组织什么?
从这些问题出发,可以表达出主观目标、信念和价值观,进而确定设计选择。
DAO设计的自然形成和发展过程
在实践中,构成 DAO 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呢?根据我作为民族志学者的研究,DAOs 中一些常见的组件或设计模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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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目标或共同存在的原因,这通常体现在宣言、”宪法”或产品/服务的条款与条件中。这些既可以是隐含的,也可以是明确的,但通常是由社区来表述的。比如 KONG Land 的宣言、1Hive 的宪法和 Gitcoin 的条款与条件,这些都充当着有目的的指导性文件。在一些 DAOs 中,这种可执行的群体声明模式被称为“宪法型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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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确定代币分配和资本支出,采用“ DAO 优先”策略或社区的“退出到 DAO”方法。这可以是自动化的,也可以是动态的,比如 1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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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劳动、劳动责任及其补偿(有偿、社会性或其他形式)。这可以由人类和/或算法在多智能体系统下完成。劳动可以是志愿性的、有偿的(如 DxDAO),或两者兼有(如 Gitcoin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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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端解决/仲裁机制。例如 1Hive Celeste、Kleros 或者依据国家法律的机制,比如怀俄明州有限责任公司(LLC)DAO 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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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协调过程,例如使用聊天应用和治理提案流程,比如在许多 DAOs 中使用的 Discord、Discourse 论坛和 Snapshot 投票。
这些要素是 DAO 设计模式中的基础构建块,它们为社区在考虑相关问题时提供了一个参考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