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量刑案例
更新时间:2023-06-29 00:24:50 •阅读 0
封控期间,社区团购在解决居民生活所需物资上,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作为负责这些团购的团长,在团购过程中,本应当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但嘉定区的一名社区团长,却在组织团购时故意隐瞒了真实团购流程,伪造虚假的社区证明,并将居民的团购款投入到自己的资金账户进行投资。近日,这名团长因诈骗罪受到了刑事处罚。
2022年4月7日,被告人龚某某从山姆会员商店工作人员处获悉社区团购信息,4月7日至4月9日,龚某某隐瞒山姆会员商店要求的团购流程、其预收资金的真实用途等信息,通过微信等方式,在社区居民的微信群内发布团购信息,并在微信群内谎称已预留足额团购套餐,还向山姆工作人员提供虚假的社区证明,假借团购之名向参团居民预收钱款。4月7日起,龚某某在收到参团居民的钱款后,随即将4.6万元团购款提现,然后充值到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万燕清介绍,经审查龚某某从2017年年底开始,就在这个平台上买卖虚拟货币,亏了近100万元,这次收取团购款后,又多次买卖虚拟货币,其实就是“赌一把”的心理。近日,嘉定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龚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刘晨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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