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法律属性?数字货币民法总则
货币的法律属性?
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民法上的种类物。在我国,货币有人民币和外币之分。人民币是法定流通货币,外币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债的给付标的。
由于货币是一般等价物,有不同于其他物的特殊效力:(1)在物权法上,货币所有权的客体,其占有权与所有权合二为一,货币的占有人视为货币所有人;货币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要件,即使“借钱”,借的也是货币所有权,而不是货币的使用权;就货币不能发生返还请求权之诉,仅能基于合同关系、不当得利或侵权行为提出相应的请求。(2)在债权法上,货币具有特殊法律效力。货币之债是一种特殊的种类债,货币的使用价值寓于它的交换价值之中,作为一般等价物能交换其他物品、劳务和外币。所以,它较之其他实物具有更大的流通性。在其他类型的债发生履行不能时,都可以转复为货币之债来履行,而货币之债本身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债务人不得以履行不能而免除付款义务。
总体上有非货币财产说和货币说,其中非货币财产说又有商品说、证券说、数据说等学说。具有代表性的商品说、证券说、数据说等均具有无法逾越的理论困局和现实障碍。
回归货币的本质,其作为普遍认可的记账符号,国家或私人银行发行仅是构建货币信用的手段,而并必要条件。
相比较传统货币,数字货币正是依赖区块链技术,完成了去中心化的货币信用构建,如此,在数字货币说的基础上产生了新货币说,一方面,它为建构数字货币的准货币属性提供法理依据,另一方面,也为渐进完善数字货币立法提供理论基础。
可以先确定其为准货币的法律属性,在时机成熟时再确认其货币的法律地位。
诈骗虚拟货币构成诈骗罪吗?如比特币之类的?
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诈骗虚拟财产同样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可以根据其情节(非按数额)及造成的危害性定罪量刑。如果情节严重(或较为严重)、社会危害较大也同样涉嫌诈骗罪。《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诈骗虚拟货币构成诈骗罪吗?如比特币之类的?
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诈骗虚拟财产同样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可以根据其情节(非按数额)及造成的危害性定罪量刑。如果情节严重(或较为严重)、社会危害较大也同样涉嫌诈骗罪。;《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刑法上侵占罪的对象可以是货币吗?
在民法上,“货币所有与占有相一致”是一项通行不悖的基本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会自动在刑法领域取得天然的正当性。
刑法并非隶从于民法或其他部门法的附属品,而更应该具备独立风格与品质。货币可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仅占有他人遗忘或埋藏的货币而拒不归还的行为能够成立侵占罪,而且代为保管他人货币不予归还的行为也属侵占,因该行为具备实质处罚性故而对其也应以侵占罪定罪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数字货币民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数字货币民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