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押的范围 更新时间:2025-06-06 14:00:24 •阅读 0 根据《物权法》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