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摊销固定资产分录 更新时间:2025-06-10 16:00:32 •阅读 0 《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分录有两个步骤。 购进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一次性扣除,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等损益类科目,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