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发票,我该怎么处理账务? 更新时间:2024-10-01 02:00:08 •阅读 0 企业购进原材料未及时取得发票的按合同金额暂估入账,已领用的可以计入成本核算。购进原材料未收到发票账务处理如下: 1. 对原材料进行暂估入账: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 下月初用红字做相同分录予以冲回:借:原材料(红字);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3. 待收到发票后,编制正式入账分录: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