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时需要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更新时间:2025-01-11 03:00:30 •阅读 0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提涉及多种情形,具体包括:
1. 未弥补的亏损;
2. 资产减值准备(涵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及合并商誉);
3. 超出扣除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8%计算);
4. 超过扣除限额的广告费支出(基于广告费支出与营业收入的15%差额再乘以25%);
5. 预计未来可税前列支的负债;
6. 收到款项即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收账款;
7. 现金结算方式下的股份支付(应付职工薪酬);
8. 合并报表中因内部销售损益抵消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 对于可以合理估计退货率的销售退回,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和成本,而税法上全额确认收入,由此产生的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对于无法估计退货率的销售退回,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实现,收到的款项作为预收账款,但税法上确认收入实现,导致暂时性差异,同样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